云南生态保护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云南省政府新闻办、省林业厅定于2009年6月至9月期间主办云南生态保护摄影大赛。本次大赛将通过摄影艺术,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真实展现云南省在生态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让社会对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有更多的认识,并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来,一同呵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主办单位: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政府新闻办
协 办:世界自然基金会(WWF)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云南省新闻摄影学会
承办单位: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云南风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湄公河图片库)
一、作品内容及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以走进自然,呵护生命为主题,作品内容分为以下三个组别。
A、保护区自然、生态文化景观组
在云南省境内自然保护区拍摄的精美自然风光,或当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文景观图片。
金奖1幅 每幅奖金:6000元
银奖3幅 每幅奖金:3500元
铜奖6幅 每幅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幅 每幅奖金:1000元
B、野生动物、植物组
云南省境内清晰的动植物全身或特写照,能反映该物种的野外鉴别特征的图片。表现兽类、鸟类等动物觅食、迁徙、求偶、繁育等行为的图片。
金奖1幅 每幅奖金:6000元
银奖2幅 每幅奖金:3500元
铜奖3幅 每幅奖金:2000元
优秀奖6幅 每幅奖金:1000元
C、生态保护管理组及实践组
记录云南省境内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件图片,展示生态保护工作者野外巡护监测、科学研究、社区共管等工作风采的图片。
金奖1幅 每幅奖金:6000元
银奖3幅 每幅奖金:3500元
铜奖6幅 每幅奖金:2000元
优秀奖8幅 每幅奖金:1000元
在奖项设置范围内,同一作者所获得的奖项等级及数量不受限制,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理。所有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合作媒体上公布。
二、评选办法
1、 大赛采用公众投票评选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众投票排名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知名动物学、植物学专家、生态摄影师组成;大赛将通过科学公正的初评、复审、终评三个阶段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各组作品中公众投票最高的前100名,进入初评。
三、大赛规则
1、全国各地专业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大赛评委、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除外)。
2、每幅参赛作品只能向一个组别投稿,不允许一稿投多个组别。每个组别的投稿数量最多可达到10幅(组照算1幅,组照构成不超过8张)。
3、除参赛表格中必需填写的拍摄时间、地点、环境等项目外,请参赛者尽可能对所拍摄的动植物名称予以确认(不能确认到具体种的时候,请给出大致类群,例如某某属、某某科)。
4、参赛者送交参赛作品时,需填写报名表中有关授权声明。
5、参赛者提交摄影作品的同时,应附图片背后的故事,字数不限。
6、邮寄的参赛作品及光盘不再归还,组委会将妥善保管。
7、征稿及评比期间请不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询问评选情况。
8、大赛组织方拥有大赛规则唯一解释权。如果参赛者不能遵守大赛规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参赛作品资格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诬蔑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2、参赛图片系作者本人拍摄,拍摄时间不做限制,并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
3、数码摄影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
4、参赛作品初评入围后,请参赛者提供原片。逾期未能提交原片,或原片无法达到要求的,将失去复审、终审资格。
5、参赛作品资格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若参赛作品不能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五、版权说明
1、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或团体组织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其中合作作品必须是全部合作者共同参赛或一人参赛的参赛者拥有独立发言权。
2、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本次大赛有关的宣传媒体,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若需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出版物或媒体,将以口头告知的方式与作者沟通,并按相关稿费支付标准支付稿酬。
4、参赛者如不认可或拒绝声明认可大赛规则及版权协定,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发现参赛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消该作品的参赛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以及在相关媒体网站上的刊出。
六、生态道德准则
参赛者须遵守以下生态道德准则,如大赛组织方认定参赛者违反了生态道德准则,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参赛者在观察及拍摄时,应注意保护野生植物所处生态环境;
2、善待拍摄对象,尤其对野生植物,不得将其摘下、挖掘,也不得为了拍摄,在清理拍摄对象周围环境时,毁坏周边其他植物;
3、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不得将野生植物移栽回室内,或移栽至其他位置,而后进行拍摄。
4、参赛者均不得对野生动植物进行违背生长常规的装饰、干预、染色等人为处理。
5、参赛者在观察及拍摄时,同时应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不受人类活动影响,不得驱赶、束缚、捕捉或使野生动物遭受惊吓、致残、致死。
七、投稿方式
1、征稿时间
从2009年6月2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
2、网络投稿
l 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photo.ynnc.org并注册后可在线上传参赛作品。
3、邮寄投稿
l 纸质照片投稿:登陆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参赛表格,将非数码图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并在背面注明参赛组别、作品名、作者姓名,与参赛表格一同邮寄至大赛办公室。
l 数码文件投稿:登陆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参赛表格,将填写完整的参赛表格与数码参赛作品(需提交大尺寸原片,并以“参赛组别+作品名+作者姓名”作为参赛图片的文件名,刻制成光盘,并邮寄至大赛办公室)
邮寄图片和光盘的参赛作者特别注意:
l 邮寄照片背面的作品名,务必与参赛表格的作品名完全一致,一张表格对应一幅作品。表格右下方签名档需参赛者手写签名,打印无效;
l 无论采用何种提交方式,参赛者必须按照网络提示或参赛表格的要求详细填写参赛者信息及作品信息。
邮寄投稿地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鸿城广场1512室
收件人:云南生态保护摄影大赛办公室
邮 编:650021
电 话:0871-3166796、3166797、3166798
联系人:宋宝宏 杨富周
4、QQ投稿:(限于周一至周五,9点至18点)
QQ帐号:40650456、25688178
所有投送并符合征稿细则的作品,在大赛组委会收到后的5日内,均在大赛官方网站发布,并接受公众投票。
大赛官方网站:http://photo.ynnc.org |